第三十六章:我们都走了那么远,别在最靠近的时候退缩
《我的北上10年》 · 郝才子 Jackhao · 第36章节
第三十六章:我们都走了那么远,别在最靠近的时候退缩
我以为感情最难的阶段,是两个人慢慢靠近。
可后来才知道,最难的,其实是靠近之后,还能否一起走下去。
沈见川最近很忙。
他负责的项目进入尾声,几乎每天加班到深夜,有时我还没睡,他就悄悄回来;有时我一睁眼,床边已经空了。
我们像两条交错运行的地铁线,在城市不同的时间轴上穿梭,偶尔交汇,大多数时候只是各自前行。
那晚我下楼买宵夜,回来时他正靠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电视没关,背景音里是财经频道的访谈,他的电脑还开着,屏幕里是堆积如山的表格和演示文档。
我轻轻走过去,拿了条毛毯盖在他身上。
他睁开眼,看见我,眼神里有一瞬的慌张,然后低声说:“我怎么睡着了。”
我摇头,“你太累了。”
他苦笑一下:“确实。”
我坐在他身边,两人沉默了几秒。
“你最近压力很大吧?”
“嗯,公司要并购,项目又卡得紧。我们部门一半人这周都没怎么睡。”
“你还好吗?”
他点点头,“就是……心有点乱。”
“怎么了?”
他停顿了一下,低声说:“总部想调我去新加坡,做区域负责人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去多久?”
“至少两年,也可能三年。”
“那你想去吗?”
他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反问我:“如果是你,会怎么办?”
我没有回答。
不是我不想,而是我不敢。
我们之间,终于走到了可以放下过往、共享生活的阶段。此时若分离,不是短暂的旅行,而是跨国的距离,是时间和空间共同制造的不确定。
我忽然想起那年我刚来北京,他送我去火车站,那时我们还只是朋友。他说:“如果有一天我们都足够靠近了,我一定来接你。”
而现在,他已经可以接我了,可我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送他走。
那晚我失眠了。
我站在阳台,手里握着他的茶杯,一直发呆。
远处楼群的灯光像是铺满天际的繁星,而我站在光里,却感觉异常孤独。
第二天一早,他已经出门了。
桌上留了张便签纸,上面写着:“早安,早点记得吃,今晚早点回。”
我看着这行字,忽然有些鼻酸。
有时候,真正让人动容的,不是山盟海誓,而是这种生活里细水长流的在意。
我把这张便签夹进了我的手帐本里,然后开始写作。
这一次,我写的是“她们在爱情中”。
她们是深夜候车站等着另一半回家的女人;是跨国视频里默默流泪不舍的妻子;是两个异地恋人之间坚持了五年,最终还是输给现实的普通女孩。
我写她们,其实也是在写我。
那天中午,沈见川发来一张照片,是新加坡总部的办公楼。
“环境很好,薪资也高,住宿全包。”他打了一行字后,又加了一句:“但我最想知道的是,你的想法。”
我盯着那句话看了很久。
不是我不支持他,而是,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拥有当年那种“义无反顾陪你走”的勇气。
晚上我约了许久未见的大学室友余嘉吃饭。
她是我最早一批北漂的朋友,后来回了南京,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,最近来北京出差。
我们在三里屯某家安静的日料店见面,一见面她就笑着说:“你终于活得像个成功人士了。”
我笑,“你也不差。”
她看着我说:“清清,我看你文章看哭好几次,但我想问一个问题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你现在,幸福吗?”
我怔了怔。
这个问题,好像好久没人问过我了。
我低头,夹了一块三文鱼,说:“有时候是,有时候不是。”
她点点头,“这就对了,幸福从来都不是稳定状态,是动态里的瞬间感。”
我问她:“你后悔离开北京吗?”
她想了想,“不后悔。我一直觉得城市不是归宿,生活才是。”
这句话像一道光,穿透我内心那层迷雾。
吃完饭回去的路上,我路过一家文具店。
我走进去,买了一张明信片。
在明信片背后,我写下:
>“我爱你,但我更爱那个没有迷失的我。”
我拍下照片发给沈见川,附上两行字:
“无论你在哪,我都在这里。”
“但我不走,是因为我想留下。”
他很快回我:“我懂。”
然后发来一句话:
>“我们都走了那么远,别在最靠近的时候退缩。”
那一刻,我明白了:
真正的亲密,不是绑在一起,而是给彼此空间,同时不放弃联结。
我们都不是那个可以随时奔赴的人了,但我们依旧可以成为对方心中那个愿意等待、值得期待的人。
夜里我把明信片贴在书桌前。
我知道,未来会有距离、会有挣扎、会有痛苦和思念。
但我也知道,我终于能做出不后悔的选择。
本章金句:
真正的亲密关系,不是彼此拥有,而是在独立中依然选择牵手。